申请专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优先权的含义
优先权原则源自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为了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
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
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
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
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
申请日的重要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
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日在法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按照先申请原则,在有相同内容的多个申请时,申请的先后
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它确定了对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间界限,这在审查中对决定申请是否具有
专利性关系重大;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的起算日。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
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同时,《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
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申请专利时间
一、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
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
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行政
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
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3~5年左右时间。
二、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
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专利证
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10个月左右时间。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专利证
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6~8个月左右时间。
三、专利权登记
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
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
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四、专利生效日期和时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
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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