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国四排放标准原定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但2010年12月21日环保部将3.5吨以上的柴油车国四标准执行时间推迟一年,即到2012年1月1日实施。但由于油品质量等原因导致实施国四标准的时间再度推迟,到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在实施前夕,新出国五车辆,环保部就国四国五实施时间又与工信部和中国汽车行业协会达成一致,将原定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型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再度推迟。
产品在技术上能满足国四要求,并不代表市场上就没有假国四车了。由于成本上的考虑和库存车的压力,假国四车仍有生存的空间。
2014年8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以中、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新车检测、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制造、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