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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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指南
专利侵权判定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和判断
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款,可操作性比较强,而专利侵权判定需
要 与权利要求书做比较,被控产品方案很多情况下与权利要求书都是不一致的,
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构成侵权,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不构成侵权,这是一个比较
难解决 的问题,因为既涉及到法律衡平的问题,同时又涉及到技术问题。从国
外的侵权判定司法实践来看,经历了一个从整体方案比较到具体特征一一进行对
比的过程,我 国侵权判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尤其是美国的侵权判定原则。
本章将讨论关于专利侵权判定的几个基本原则,着重探讨其中的等同原则,因为
该原则是专利侵权判 定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第一节 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
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
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
被控物全面覆盖了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
必要特征相同。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 型强场磁化杯体(1),其特征在于:杯
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磁铁(2)。
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
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
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机器人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
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
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采用齿轮
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3、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
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
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
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
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
好的电阻丝。
被控物的结构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而且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
尽管被控物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而且可能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由于被控
物的结构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被控物侵权。
实 践中,公众可能对此有一些不理解,觉得被控物的特征多于权利要求,
而且性能可能还要优于专利产品,为什么还要算做侵权呢-这是因为专利保护的
是智力成果, 在后的产品如果是在专利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尽管可能性
能要优于专利产品,但是由于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
须获得他人的许可, 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前面所述的被控物,其特征多于专利权利
要求,但是多出的特征可能具备一定的创造性,也可 能申报专利,并获得专利
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也就是说被控物也具有在原告之后申报
的专利,该专利是在原告专利基础上的改进专利,就如前面 所分析的,由于被
控物全面覆盖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特征,被控物侵权,即使该产品获得了专利
权 1.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
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
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
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
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
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
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
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
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 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
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
提交图片 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
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3.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
专利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
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