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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
QQ:
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认定条件中规定: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提示: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注意人数要与高企人员要求统计的口径一致。
(3)取得收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201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范围内),目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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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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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认定条件中规定: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提示: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注意人数要与高企人员要求统计的口径一致。
(3)取得收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2016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范围内),目录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可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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