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时到底哪些费用可以报?
医保报销的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基本医保药品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药品,包括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
这类药物的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
重庆医保参保人使用这类药物,其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支付10%后,其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就医时
对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可以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居民医保门诊定额包干(2017年为80元/人/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额(2017年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的100元/人/年、未签约的60元/人/年)进行支付。
药房购药时
对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可以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余额支付。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基本医保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的诊疗项目,也包括甲类和乙类两种。
这类诊疗项目的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重庆医保参保人使用这类诊疗项目,其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支付20%后,其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以下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上述的基本医保药品、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统称为基本医保报销三大目录。
住院就医时,三大目录中的费用,除应由个人自付或自费支付的部分外,进入基本医保基金给付范围。根据参保人情况不同(在职/退休)、就医医院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
住院治疗后,想了解本次住院医保到底报了哪些、个人又承担了哪些?没问题!你可以在出院时,到医院医保窗口打印《住院费用结算表》(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都可以哦)
1:您使用的甲类药品/诊疗项目费用总额(全部进入医保政策范围内);
2:您使用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费用总额(由个人自付10%或20%后进入医保政策范围内);
3:您使用的自费类药品/诊疗项目费用总额(全部由个人自费承担);
4:您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在医院结算的费用超过医保执行的物价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5:进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总额,起付线以上的,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1、住院期间,医院应提供每日清单给患者,列明每日所用的甲类、乙类、自费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
2、要想减小医疗费用负担,就要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尽量使用甲、乙类药品/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