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拟设立企业名称
所需资料:1、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若干复印件
2、拟定公司名称1-5个,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拟定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各股东出资比例
4、拟设立公司的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5、拟订公司经营范围的主营项目
6、股东委托书(即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 拟设立企业的办公场所必须为非住宅。如若产权证未办理,也可提供土地证;
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获得企业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工商核定过的全体股东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确认书
5、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
6、验资报告
7、股东委托书(即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注:以上资料中的股东签名须为各股东亲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