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冠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理念:您的每一份成绩,我们都为之骄傲;您的每一份收获,我们都为之欣慰!
专业咨询:梁老师
占线加QQ:
地址:南山西丽上沙河大厦5楼(人人乐对面,南蓉大酒店侧面)
会计职称(初、中)招生简章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会计职称,为全国统一考试项目。分为初、中两个级别。具备会计专业资格,既是广大财会人员的期盼也是财会人员自我提升的基本前提,参加系统的考前培训,通过资深专家的辅导,我们将帮助你顺利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培训及考试科目:
初 级:《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 级:《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六、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人员,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对于港澳居民,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