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一次参加认定的企业,在六年后的重新认定准备工作中,一定需要做的更充分,资料准备的更详细,专家在审查的时候可能会更注重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及高新收入的考核。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当首先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但是,考虑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非常复杂严格,企业往往需要非常丰富的会计、法律经验才可以正确的进行预评估,并作出是否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正确决策。但是,实践中,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没有这样丰富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导致很多企业因为预评估错误而错失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良机。
为了避免广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企业出现上述尴尬,我们推出了免费为广东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评估的服务。参与提供与评估服务的人员都是我们多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顾问工作的专业人士,专业基础扎实,政策把握准确。经过他们的预评估工作,企业可以非常可观准确的预测自己进行正式申请的成功几率,从而做到有的放矢。
如果需要这项服务,请及时与我们的咨询顾问取得联系。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服务只针对广东地区的企业进行,由于各地方政策掌握宽严程度不同,恕我们不提供北京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评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