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 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 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行政许可数量 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行政许可办理地址电话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第九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 员不少于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