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简介: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2.3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特种作业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3、学历证明一份;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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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龙华新区和平路与创业路交汇处汇海广场B座903